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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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2日在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察服务”
积极服务疫情联防联控。全面动员,精心安排,按照区委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干警深入福润苑、文昌阁等7个社区24个小区开展卡点值守、信息采集、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共入户排查居民信息14320户57280人。向“三无”小区防疫点援助桌椅40套、防护服20套、电子测温枪6个,及时解决了防疫物资短缺问题。为23名困境留守儿童捐助电视和网络接收设备,保障疫情期间停课不停学。依法从严从快办理2起涉疫案件,切实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通过网络、电话、来信等非接触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确保疫情期间投诉“有门”。3名干警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战‘疫’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三等功。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紧盯“六清”行动目标,调优配强办案力量,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共批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件93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检察长带头办理马荣富、高新平等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确保了办案质效,如期实现“案件清结”。按期核查督导组及各级扫黑办交办的案件线索,切实做到“线索清仓”。全面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引导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产6亿余元,强力推进“黑财清底”。摸排移送“保护伞”线索24条,审查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3件3人,全力推动“伞网清除”。针对交通运输、金融等行业监管漏洞,精准制发检察建议9份,有力助推“行业清源”,制发的检察建议入选《宁夏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选编》。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7人,提起公诉23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资金、技能等手段助力脱贫攻坚,先后选派4名优秀党员干警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一名干警被评为沙坡头区“优秀第一书记”、全区驻村帮扶先进个人。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精准脱贫工作大局,共向9户建档立卡户发放救助金28.9万元。组织购买扶贫农副产品,以实际行动支持“消费扶贫”。聚焦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保护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4起侵害“香山硒砂瓜”品牌标识的违法行为,查扣销毁违规商标标识79.2万枚,全力保护“香山硒砂瓜”品质品牌。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审查办理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件13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4件。监督相关部门清理中卫高铁沿线堆积的垃圾40余立方,擦亮魅力中卫名片,助力全域旅游发展。
主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紧扣民营经济发展司法需求,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各项检察政策。对涉罪民营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督促公安机关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4人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对犯罪情节轻微的2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提起公诉的2人建议适用缓刑。设置民营企业服务窗口,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依法快速办理12起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邀请15名民营企业代表参加“服务保障‘六稳’ ‘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倾听民企呼声,解决民企困难。
二、立足检察职能,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新局面。积极投入平安沙坡头建设,始终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0件25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22件657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惩危害政治安全犯罪,批准逮捕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7人。认真履行公共安全守护职责,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9人,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9人。积极践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职责,共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4人,办理的1起受贿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精品案例。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李根山等9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34人,形成打击威慑力。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108人,对588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增进社会和谐。
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模式。努力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保护工作,对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等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不批准逮捕17人,相对不起诉15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对44名未成年人开展联合保护救助,对82名触法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其中31人重返校园,其余全部回归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下降43.6%。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举办首届“春雨杯”手抄报大赛和法治征文比赛,有效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校园欺凌和预防性侵害的能力,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倾力打造“中心+平台”智慧未检工作品牌,为全区检察机关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沙坡头模式”。构建“检察+N”的多元化未成年人保护新体系,牵头与公安、卫健部门共同建成全区首个在医院设立的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携手律师事务所建立3个未成年人联合保护点,实现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深度融合、同步发展。
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公开听证、检察长接访、律师参与等方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项132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成功化解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巡视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7件,全年无涉检进京赴银上访情形。对因案致贫的27名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9.1万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宪法》《民法典》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结合案件办理主动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4份,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在法治轨道上完善提升。
三、聚焦主责主业,为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检察担当”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发挥“捕诉一体”优势,通过在公安机关设立派驻检察室,构建侦查活动全程、同步监督格局,共监督立案24人、撤案42人,纠正漏捕3人、漏诉9人,纠正违法13件。通过履行公诉职能,以列席审判委员会、裁判文书审查等方式对审判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提出抗诉6件,纠正违法6件。提出量刑建议399件,采纳率99.47%,量刑建议的规范化水平和精准度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共核查新增社区矫正对象174人,纠正漏管1人。核查刑事裁判涉财产性判项259人1311.6万元。针对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纠正违法13件、制发检察建议18份,切实保障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全面履行民事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共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已全部裁定再审,对审判、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17份,采纳率100%。积极办理追索农民工劳动报酬、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支持起诉案件25件,追回农民工工资33.9万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运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引导当事人尊重和服从法院正确裁判,解决争议,化解矛盾。办理的1件民间借贷纠纷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类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树立精准化监督理念,完善精细化阅卷审查方式,着力提升监督意见质量和监督意见采纳率。办理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法院全部采纳。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案中凸显释法说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在加强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督促拆除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659平方米,清理农用残膜1.6万亩、建筑生活垃圾600余吨,分类整治煤炭经营场所12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办理转基因食用油、过期食品销售、违规出售处方药等案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推广“补植复绿”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督促违法相对人补种树木923棵、对非法采矿行为人罚款5万元。强化国有财产保护,督促追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11.4万元、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4296万元。紧盯头盔质量、飞线充电、加油站扫码支付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共安全问题,探索办理“等”外领域案件。2020年公益诉讼工作位居全区前列。
四、坚持从严治检,为促进事业发展锻造“检察铁军”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区委及区委政法委报告重要事项和专题工作31次,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党的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落实。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举办意识形态专题讲座,筑牢干警思想安全防线。强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部署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抓党建强队建、抓业务强品牌、抓规范强质效、抓纪律强作风”专项活动(简称“四抓四强”),打造智慧未检、温暖控申等党建特色品牌,在专门办案组成立临时党小组,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深度融合。
着力提升综合素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通过观看抗战题材电影、参观国防教育基地等形式激励党员干警永葆政治本色。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实现高质量教育培训全覆盖,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60余班次,开展优秀法律文书、优质案件评比等实战练兵,加强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运用,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办案能力水平,以过硬本领守初心、担使命。
从严抓好队伍管理。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21人次,及时防控廉政风险。扎实开展“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用身边鲜活案例教育警醒干警自觉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0人次,及时纠正队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
五、接受人民监督,为提升司法公信展现“检察作为”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半年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落实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导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33人次,对拟不起诉、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23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面对面阐述和评议案件,确保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精细化、科学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健全员额检察官遴选、晋升、退出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推动检察官更加严格履职尽责。强化检察权内部运行监督,开展检务督察11次,带头示范引领,入额院领导共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224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47件,高效促进了检察权规范行使。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察,以公开促公正,共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058条、法律文书428份、重要案件信息46条,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45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全面推行电子卷宗阅卷方式,接待律师408人次。通过沙坡头检察“两微一端”和门户网站,发布微博1008条,微信147篇,拓宽了接受监督的渠道,提升了检察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突出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承办了宁夏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现场观摩暨推进会,创新开展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平台”工作模式在全区推广;办理的1起受贿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精品案例,1起寻衅滋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1起司法救助案件获评宁夏检察机关精品案件;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侦查人才,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1名干警被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全区通报表扬;2个集体、2名干警分别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二等功,2个集体、11名干警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级表彰奖励。这些工作成绩是在区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干警的团结奋斗下取得的。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还需进一步做实;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仍需持之以恒,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结合代表、委员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检察工作的总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市委四届十次、区委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沙坡头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高效的司法服务。
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努力为沙坡头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以更强担当服务平安建设。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按照区委全面抓好“七大”领域社会治理部署要求,探索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
以更大力度推进法律监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做细未成年人检察,推动解决区委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以更实举措深化司法改革。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引领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压实办案责任,运用好“案-件比”质效评价、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绩效考核等创新举措,不断完善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改革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更严作风打造过硬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指示,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整治顽瘴痼疾,提高队伍纯洁性。持续开展“四抓四强”专项活动,狠抓党的政治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从严治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2021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更加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融入大局,担当作为,不断精准服务沙坡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落实司法为民政治责任,不断锤炼过硬检察队伍,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